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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惠州小金口废旧模具回收公司报道称:两办法一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成为自9号文下发以来首个全面完成的专项改革任务。大致意思是,作为一个专项改革任务的输配电价改革已经全面完成了。对此,笔者在感叹3份文件的出台展现出重大意义的同时,又觉得此种判断未免有些过于主观了。在此,咱不妨费点口舌,掰扯一下。首先说,各类输配电定价办法或意见的出台,并不等同于各类输配电价的出台,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12月22日即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但到现在尚有黑龙江、蒙东和新疆仍然没有出台各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情况。而两办法一意见才刚刚出台,要是等到区域电网输电价、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全部出台,料定会需要更长的时间。既然各地的各类输配电价都还没有出台,又怎好说输配电价改革专项任务全面完成了呢?
退一步讲,惠州小金口废旧模具回收公司小编指出未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全部出台后,是否就能说输配电价改革成为9号文下发以来首个全面完成的专项改革任务呢?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虽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启动时间早于9号文的印发时间,但9号文一经印发,输配电价改革便被纳入电力体制改革的整体框架中,而且应该说,输配电价改革本身就是电力体制改革整体的一部分。比如,在9号文第一项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中,就要求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新一轮改革方案中,无论是在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总体思路中,还是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中所体现出来的改革各环节,均彼此关联、互相作用,是电力体制改革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要协调推进。在改革整体没有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前,没有理由说在某个环节全面完成了专项改革任务。
其实,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尽管确定了总体思路和体制架构,甚至具备了相关配套文件作为施工图,但改革各环节的推进仍然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许多细节都需要反复校正、不断调整,又怎能轻言完工。否则,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以及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的文件名称后面又何必都加试行二字。相对于某些报道的乐观和冒进,而有些说法则显得客观、冷静了许多。惠州小金口废铁回收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两办法一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输配电价领域完成了全面监管,管住了电力市场的中间环节,促进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直接现货交易,对输配电价体系实现了全覆盖。